《十要十不准》《八要十不准》 把纪律写成歌牢记心中
《十要十不准》,长12厘米,宽10厘米,计20页。内容为“十要十不准”,音乐调采用“小放牛”的曲调。歌词后面署有“总政治部,三月十六日”,即1936年3月16日。该文书应为红四方面军在长征途中所制定。
《八要十不准》,纸质,墨写,一页。文字通俗,形式为按条逐写。该文书来自甘肃省靖远县。
解读:红军长征,沿途经过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严格的纪律为保证红军的供给和顺利行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李永平说,红四方面军在四川制定的有关少数民族的政策,在进入甘肃后仍然继续执行,“甘肃省博物馆的藏品中,有红四方面军长征经过甘南地区时写在木板上的标语,用以宣传红军政策”。许世友曾回忆,红军在经过少数民族聚居区时曾喊话给当地居民,大致内容是“红军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护你们的利益”。对此,李永平说,1935年春红军在大凉山地区以总司令朱德名义发布了《中国工农红军布告》,布告中将少数民族同胞称为“兄弟骨肉”,表示红军要帮助他们实现“平等自由”“再不受人欺负”。
无论是《十要十不准》,还是《八要十不准》,都列出了一系列对红军的纪律要求,例如要尊重当地居民的风俗习惯,不准不尊重少数民族饮食禁忌,不准随便乱翻,等等。李永平说,红军进入甘肃以后,将尊重习俗作为一项重要纪律,做了具体的规定。
李永平说:“这两份文书语言通俗,用‘几要几不准’来进行归纳,简洁易懂,通俗明了,非常有利于宣传。”
长征走多远 党章党证带多远
《中国共产党党章》,薄光纸张,油印本,纵12厘米,宽10厘米。从甘肃省张掖市征集而来。扉页图案由三部分组成,上部为五角星光芒四射和镰刀斧头,中部为地球图案,并书“中国共产党党章”,下面书“第三十军政治部翻印”,再下为时间“1934.4.5”。
党证,从甘肃省陇西县征集而来。盖有“中国共产党红四方面军第卅军党务委员会”方形印章。纸质。纵19.5厘米、宽13.5厘米,上有列宁、斯大林的头像和五角星、镰刀、斧头图案。下部为表格,空白。有姓名、籍贯、住址、年龄、性别、何时何地入党,何人介绍等栏目。
解读:李永平介绍说,征集来的党章共15章53条,其内容与1928年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相同。
“从这份党章可以看出,川陕根据地的红三十军政治部在1934年4月曾经翻印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而1936年底到1937年初,在红西路军中这个党章仍被西路军战士保存着。”李永平表示,红西路军在河西走廊的张掖一带曾进行艰苦卓绝的战斗,高台战役、倪家营子战役中许多红军战士献出宝贵的生命,董振堂、杨克明等烈士都是在高台战役中牺牲的。他说:“在那么艰苦的岁月里,党章仍被红军战士携带在身上,这充分体现了共产党员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关于红军长征时期党的建设的具体问题,相关回忆录中提到的不多,但这两件文物文献充分说明,当时在行军战斗的间隙,红军队伍亦十分注重党员的发展工作。”(记者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