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必备
军转安置“十步曲”
■ 胡 琳
每年,在军转安置工作落实过程中,常有少数转业干部因不了解安置流程,错过一些重要环节,给单位和个人带来困扰。依据现行政策规定,我们梳理出军转安置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今年转业的战友了解工作流程、把握时间节点有所帮助。
第1步:
确定转业对象
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行(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可能略有推后)。各单位依据《现役军官法》,根据上级下达的转业计划和本单位实际,确定转业干部摸底对象,并逐级审核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审批。
【小贴士】无论转业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安排,都应正确看待,在上级未完成审批前继续履行军人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
第2步:
确定安置地点
确定转业后,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规定,看自己可以到哪些省市安置,并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小贴士】选择确定安置地点时,应综合考虑安置地对个人发展、子女成长、家庭规划等方面的影响,如有政策疑问可提前咨询地方军转部门。
第3步:
选择安置方式
根据政策规定,转业复员干部有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和复员3种安置方式。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龄不满自主择业年限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退出现役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或本人坚持要求复员的,作复员安排。
【小贴士】3种安置方式各有特点,应结合自身实际慎重考虑、认真权衡。
第4步:
填报随调随迁
转业干部家属可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随调是指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配偶可随同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安置。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配偶及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安置地有关部门应为随调家属安排工作并办理调动手续。随迁是指转业干部配偶的户口及其他关系如医保、社保等,可随转业干部本人迁移至安置地。
【小贴士】随调和随迁虽一字之差,但性质不同:随调需落实安排工作,随迁只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5步:
填写个人意愿
根据自身经历和特长提出个人意愿,选择地方相应系统或部门,并按主次、先后顺序填写于《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小贴士】志愿栏切忌空白不填,以防影响安置。相反,志愿填报可适当扩大范围,尽可能多填几个具体单位,并排好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