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规:网络直播不能任性

来源:新华社作者:朱基钗、白阳、李亚红责任编辑:杨红
2016-11-04 18:44

“实名制”+“黑名单” 发动群众监督举报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须进行实名认证、须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进入“黑名单”者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专家表示,规定中的一系列监管措施极具针对性,抓住了整治网络直播乱象的“要害”。

朱巍认为,规定开创性地将网络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让诚实守法的网络主播获得更高的信用等级和收益,这将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避免网络直播市场的“劣币驱逐良币”。

在“实名制”基础上,规定还提出要建立网络直播“黑名单”制度。对于违反《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将其纳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账号。

“很多网络平台即便明知某些主播有问题也不敢轻易得罪,因为担心他们会跳槽去别的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后,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不能重新注册账号,并要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今后,‘黑名单主播’将不能动辄以‘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朱巍说。

公众是网络直播的参与者,也是网络直播的监督者。

《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王四新表示,网民一方面要加强媒介素养,注意不跟风、不传谣,一方面也要自觉抵制网络直播中的不良风气,不给那些用违法内容“博眼球”的网络主播提供市场。

规定发布之后,许多网络直播企业也对此表示了积极态度。“没有底线的放纵只会催生可怕的‘自由’,没有管理的‘野蛮’生长必将损害行业健康发展。”一下科技公司在当日的公告中这样说。微博公司也认为,规定出台将为直播行业的有序发展指明方向,在市场与政策激流中存活下来的直播平台,也一定会比原来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

王四新等专家同时认为,出台《规定》并不是要把互联网直播“遏制住”“管束住”,而是通过规范和秩序,创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生态,促进网络直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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