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作机制:从官方到民间
政策沟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合作机制是实现政策沟通的有效渠道。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打造多层次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增进政治互信,为深化合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高层推动
高层访问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助推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的出访足迹遍布中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是高访的重要内容之一,也得到了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积极回应,形成了包括凝聚合作共识、签署合作协议、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各领域交流合作等一系列丰硕成果。
(二)战略对接
中国努力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寻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沙特阿拉伯“西部规划”、蒙古国“草原之路”、欧盟“欧洲投资计划”、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波兰“负责任的发展战略”、印度尼西亚“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土耳其“中间走廊”倡议、塞尔维亚“再工业化”战略、亚太经合组织互联互通蓝图、亚欧互联互通合作、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等与“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中国愿意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推动实施。
(三)双多边机制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作机制。双边对话是政策沟通的主要渠道,中国与有关国家不断强化双边机制作用,服务互联互通、贸易投资、产能合作、人文交流等共建“一带一路”重点领域合作。中国政府部门还将建设若干国别合作促进中心,推动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加快落实。中国重视维护和促进多边机制作用,通过上合组织峰会、亚信峰会、中非合作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中国共产党与世界对话会等多边平台,开展合作对话。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及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发挥经贸合作的桥梁纽带作用。以领事磋商等为平台,完善外交协调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创造有利的人员往来和安全保障条件。
(四)“二轨”对话及交流合作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通过政党、议会、地方、民间等交往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广泛凝聚共建“一带一路”的各方共识。加强智库交流合作,建立“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等合作机制。中国政府在北京大学设立“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与发展中国家分享治国理政经验,培养政府管理高端人才。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有关国际智库发起成立了“丝路国际智库网络”(SILKS),打造国际智库合作平台与协作网络。促进媒体交流合作,举办媒体论坛、人员互访等活动,开展供版供稿、联合采访、合作拍片、研修培训等合作。推动妇女、青年、创业就业等领域交流,分享促进社会公平进步的理念和经验。这些覆盖广泛的对话交流活动,与政府间合作相互促进,为共建“一带一路”不断营造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