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作框架:从方案到实践
中国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共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由规划设计方案变为各方参与的合作行动。
(一)达成合作共识
中国主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家战略、发展愿景、总体规划等有效对接,寻求共建“一带一路”的合适切入点。截至2016年底,已有100多个国家表达了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和参与意愿,中国与39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46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涵盖互联互通、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合作领域。2015年7月10日,上海合作组织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宣言》,支持中国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2016年11月17日,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2017年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344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中国积极履行国际责任,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深化同各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社会、世界卫生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文件。
中国政府对共建“一带一路”高度重视,成立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落实好已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有步骤地推进同相关国家的合作。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先期签署备忘录的国家共同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纲要,编制并签署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规划纲要和中哈(萨克斯坦)、中白(俄罗斯)、中捷(克)对接合作文件,开展同老挝、柬埔寨、孟加拉国、塔吉克斯坦、沙特阿拉伯、波兰、匈牙利等国的规划对接。
(二)构建顶层框架
根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倡议和新形势下推进国际合作的需要,结合古代陆海丝绸之路的走向,共建“一带一路”确定了五大方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有三大走向,一是从中国西北、东北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二是从中国西北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三是从中国西南经中南半岛至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两大走向,一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经马六甲海峡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二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向南太平洋延伸。
根据上述五大方向,按照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重点和空间布局,中国提出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合作框架。“六廊”是指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六路”指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和空间综合信息网络,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主要内容。“多国”是指一批先期合作国家。“一带一路”沿线有众多国家,中国既要与各国平等互利合作,也要结合实际与一些国家率先合作,争取有示范效应、体现“一带一路”理念的合作成果,吸引更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多港”是指若干保障海上运输大通道安全畅通的合作港口,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一批重要港口和节点城市,进一步繁荣海上合作。“六廊六路多国多港”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体框架,为各国参与“一带一路”合作提供了清晰的导向。
(三)共建经济走廊
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经过亚欧大陆中东部地区,不仅将充满经济活力的东亚经济圈与发达的欧洲经济圈联系在一起,更畅通了连接波斯湾、地中海和波罗的海的合作通道,为构建高效畅通的欧亚大市场创造了可能,也为地处“一带一路”沿线、位于亚欧大陆腹地的广大国家提供了发展机遇。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经过亚洲东部和南部这一全球人口最稠密地区,连接沿线主要城市和人口、产业集聚区。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和在建的地区铁路、公路、油气网络,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联系到一起,经济效应辐射南亚、东南亚、印度洋、南太平洋等地区。
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由中国东部沿海向西延伸,经中国西北地区和中亚、俄罗斯抵达中东欧。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以中欧班列等现代化国际物流体系为依托,重点发展经贸和产能合作,拓展能源资源合作空间,构建畅通高效的区域大市场。截至2016年底,中欧班列运行路线达39条,开行近3000列,覆盖欧洲9个国家、14个城市,成为沿途国家促进互联互通、提升经贸合作水平的重要平台。中哈国际物流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已成为哈萨克斯坦开展贸易和跨境运输合作的重要窗口。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比雷埃夫斯港运营顺利,为中希(腊)互利共赢作出贡献。
中蒙俄经济走廊。2014年9月11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席中国、俄罗斯、蒙古国三国元首会晤时提出,将“丝绸之路经济带”同“欧亚经济联盟”、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对接,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2015年7月9日,三国有关部门签署了《关于编制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6月23日,三国元首共同见证签署了《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这是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首个多边合作规划纲要。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规划纲要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由中国西北地区出境,向西经中亚至波斯湾、阿拉伯半岛和地中海沿岸,辐射中亚、西亚和北非有关国家。2014年6月5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上提出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中阿“1+2+3”合作格局。2016年G20杭州峰会期间,中哈(萨克斯坦)两国元首见证签署了《中哈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签署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合作文件,与土耳其、伊朗、沙特、卡塔尔、科威特等国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中土双方就开展土耳其东西高铁项目合作取得重要共识,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以中国西南为起点,连接中国和中南半岛各国,是中国与东盟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的重要载体。2016年5月26日,第九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发展论坛发布《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倡议书》。中国与老挝、柬埔寨等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备忘录,启动编制双边合作规划纲要。推进中越陆上基础设施合作,启动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二期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中老铁路,启动中泰铁路,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设立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探索边境经济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中巴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中巴两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远景规划的联合编制工作。2015年4月20日,两国领导人出席中巴经济走廊部分重大项目动工仪式,签订了51项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其中近40项涉及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巴友谊路”——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升级改造二期、中巴经济走廊规模最大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顺利开工建设,瓜达尔港自由区起步区加快建设,走廊沿线地区能源电力项目快速上马。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连接东亚、南亚、东南亚三大次区域,沟通太平洋、印度洋两大海域。2013年12月,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中国昆明召开,各方签署了会议纪要和联合研究计划,正式启动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政府间合作。2014年12月召开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广泛讨论并展望了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前景、优先次序和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