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等兵王长银:
参谋长叫停了不应该给我的处分
去年11月19日22时许,正在油库站岗的我瞪圆双眼,在岗楼四周巡查。突然,远处出现两个晃动的人影,我顿时警觉地向其大声询问口令。人影越来越近,可飘过来的声音却很小很轻。借着星光,我依稀认出其中一位是旅参谋长于正水,悬着的一颗心顿时落了地,随即把他们放了进来。
万万没想到,参谋长进了油库后就劈头盖脸地问我:“我回答的是错误口令,你为什么还放我们进来?”
参谋长的问话让我吃了一惊,虽然知道自己违规有错,但还是小声嘀咕了一句:“参谋长,我老远就认出了您,没多想就让您进来了。”
“没听清口令就放行,这样的哨兵要加强管理教育!”交班会上,于参谋长把查岗经过和盘托出,我所在营连的主官如坐针毡。
当天中午,我因违规放行而被参谋长批评的事便在连队传开了。一名连队干部建议给我警告处分,并第一时间向参谋长报告了此事:“被您抓个现行,给连队形象也造成很坏影响,必须尽快从严从重处理。”
没想到,参谋长不仅当即叫停了给我的处分,还对连队干部进行了批评:“给予官兵处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惩处,不能随意上纲上线、乱了章法。”
连队党支部对照《纪律条令》中“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规定,认为我违规放行虽有过错,但未造成损失,不够处分标准,最后作出让我在连队军人大会上作深刻检查的决定。连长宣布处理决定的那一刻,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这泪水里,有对失职的悔恨,也有对旅领导的感激,但更多的是教育和启发。从此,“凡事都要按法规制度办”的观念,植根在我的头脑中,融入了我的血液里。
事后,旅领导结合此事为全旅干部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要求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任何时候都不得“法外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