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是怎样炼成的?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张东明责任编辑:杜汶纹
2016-11-08 08:16

新中国成立后

党规重在调整党和政府关系

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收录的党内重要法规57部。除八大党章外,在党的组织方面,1950 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等,明确了党组织发展重点应放在城市等重要内容。在党员和党的干部方面,1952年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党员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错误给予党内处分的规定》等法规。在党与政府相关关系方面,1953 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等法规,这是中央通过党内法规来调整和适应党与政府关系的有效尝试和积极探索。这些法规在我们党实现执政党角色转变上发挥重要作用。

党的十四大

党章首提“党内法规”

“文化大革命”无视法规、破坏法规、践踏法规的惨痛历史教训,迫使我们党对党内法规建设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强调“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深刻揭示了党内法规的地位和作用,阐述了党规党法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按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的要求,中央接连发布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总结了历史上党内政治生活的经验教训,把党章的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体化,成为从法规制度上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实现党风根本好转发挥重大历史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党的建设的不断发展,党内法规建设逐渐步入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1992年,十四大党章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内法规”的概念首次得到党的根本大法——党章的正式确认,在党内法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06年,中央纪委全会提出要“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建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重大任务,党内法规建设进入体系化建设的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

形成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标志陆续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形成了包括一部党章、两部准则、24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为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内法规建设,2013年,首次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立法法”,迈出用制度约束权力的重要一步。2013年11月,首次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14年10月,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完成,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迈入新的历史阶段。十八届四中全会历史性地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把依规治党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撰稿:张东明 视觉统筹:蔡华伟)

图片说明:

图①:1929年,古田会议一致通过毛泽东同志主持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图②: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三部重要党内法规。图为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主席团成员合影。

图③:平津战役中,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原傅作义部士兵,学习“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图④: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图⑤: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进一步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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