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
⑤预定新兵: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⑥批准入伍: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应征女青年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体检时间和科目
体检时段:8月中旬开始。具体由各市征兵办公室通知为准。
体检科目: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科、妇科、心电图、B超、检验检测和心理检测。
有关具体流程、注意事项请戳链接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