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策,是事关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重大课题。这要求军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抢抓机遇、顺势而为,坚定不移走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发展路子,自觉成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坚定实践者。
在深化融合理念上有新升华
深化富国强军相统一的理念。积极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是我们党在战争形态信息化、技术形态军民通用化、经济形态市场化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战略意义。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把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最大限度地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这既是军地双方的共同历史责任,也是艰巨的政治任务。
深化互利共赢的理念。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牵涉军地、军政、军民各方,是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发展,其生命力在于互促共进、互利共赢。实践证明,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可以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经济建设也可以从国防和军队建设中获得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有力的安全保障。
深化融合促进发展的理念。军民深度融合可在最大范围内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经济社会领域和国防领域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提高资源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着眼构建具有时代特点、区域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各方从自我封闭、自成体系、自我保障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推进军地资源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把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与地方交通、科技、通信、能源、基础建设等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社会资源的结合面、融合度,最大限度提高资源整合利用率,实现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共同增长。
在完善融合机制上有新加强
用健全政策法规保证融合。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这个坚强后盾。要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工作重点,将军民融合政策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地区特点和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法规。要将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营造合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法制氛围。
用坚强组织领导保证融合。各级党政军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应从富国强军的战略全局出发,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常设职能部门。着眼能打仗、打胜仗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保障需求,有效对接部队需求和社会资源,按照“统一协调、军地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完善细化军地各级机构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
用严格督导检查保证融合。要推动把军民融合发展成效纳入地方党政一把手政绩考评、纳入职能部门绩效考核,在法规政策的框架下,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内容标准和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军地衔接、完善配套的管理监督机制。组织军地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考评组,定期或分阶段对军民融合发展情况进行考评,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健全激励引导机制,积极挖掘、树立和宣扬典型,形成社会各方积极投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践的良好导向。
在谋求融合成效上有新气象
把融合成效体现在提高应急作战能力上。要围绕实现强军目标,以重大任务为契机,适时开展后备力量应急课题研训,推动军地联训联演联保常态化。要按照“外围警戒封得严、后装支援供得上、伴随保障跟进快”的要求,编实编精人防、维稳、交战和卫勤等国防专业保障队伍,配足配齐应急力量装备器材,努力实现人装对接、组装配套。
把融合成效体现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上。要把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作为军民融合的重点,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组织得力、集结快速、突击力强的优势,扎实抓好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急难险重任务能力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军事效益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分队力量建设,充实完善参加抢险救灾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常态化训练演练,确保一旦有事,能够迅即反应,有效应对。要按照指挥机构联建、应急力量统抓、情报信息共享、军地网络互通的思路,积极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建立军地一体的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体系。
把融合成效体现在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上。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始终发扬拥政爱民、双拥共建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第二故乡”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作者单位:青海省军区)
(《解放军报》2015年09月21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