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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贵从严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张金春责任编辑:张琴2015-02-20 01:37

国泰于法正,兵强于纪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古今中外军队普遍遵循的规律。

我国历史上的孙武校场处斩不听号令的吴王爱姬,司马穰苴怒斩齐景公宠臣庄贾,戚继光铁面无私斩子,以及外军的拿破仑、巴顿严军容、振军威,都是从严治军的佳话。比较典型的还有:周武王拜姜子牙为帅,出兵讨伐商纣王,姜子牙出征前先在帅府挂出“斩法纪律牌”,开列条款“十七斩”,以号令三军,结果在“牧野之战”中,以5万兵力一举打败纣王17万大军。战国时期的军事家吴起,曾先后在3个国家为将,无论这些国家原先基础如何,他都能使那里的军队无敌于天下,其统兵要诀就是“法令明,赏罚信”。他认为:“兵不在众,以治为胜”,“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三国时马谡违令,失掉街亭,诸葛亮虽然与他交谊甚厚,情同兄弟,但为严肃法纪,挥泪斩之。朱元璋率领义军作战时,部将胡大海儿子犯了禁令,朱元璋准备依法处置,有人提醒说,胡大海在前方带兵打仗,恐怕生变。朱元璋毅然说:“宁可使胡大海反了,也不可坏我法度。”并亲自挥刀把胡大海的儿子杀掉。朱元璋登基后,驸马欧阳伦自恃身份特殊,屡次违禁派人贩运私茶,牟取暴利。朱元璋闻知,不顾皇后苦苦求情,下令将欧阳伦“以私贩论死”。

商鞅说过:“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强调无论言语、行为、处事,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不合法的一概不做。韩非子说:“法败则国乱。”告诫人们,法律被破坏了,国家就会发生混乱。而管子则说:“法者,天下之至道也。”管子把法律看作是社会运行的最高原则。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一些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国法处置。这无疑体现了党中央整风肃纪、从严治党和军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坚强决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军纪、法规既是军人的行为准则,更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依据。军队使命特殊,任务特殊,要求其必须保持高度的集中统一和密切协同,做到令行禁止、听从指挥。实践证明,严格的纪律是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保证,是战胜敌人赢得胜利的保证,是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保证,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坚决维护军纪、军法的权威性,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一视同仁、赏罚分明,必须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始终保持部队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

(《解放军报》2015年2月20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