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从北京市纪委了解到,随着19日北京市大兴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北京市16个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成立,主任、副主任等领导班子成员均已产生,这标志着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
北京市是中央确定的三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北京市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表示,要加快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确保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据介绍,今年1月下旬,北京市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召开,各区党委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小组办公室,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启动改革试点工作。
据介绍,当前各区监察委员会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研究纪委、监察委合署办公体制下,纪法衔接、证据转换、依法留置、监督调查分离等具体问题,探索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