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喜与忧

来源:新华社作者:崔静、朱基钗、宋张琴责任编辑:杨红
2016-11-02 18:55

执法·司法·追责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喜与忧

崔静、朱基钗、宋张琴

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被称为“史上最严”“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实施已1年有余。“严”在何处?“牙齿”咬了谁?法律实施效果如何?这些问题民众关心,法律的立法机关也高度关注。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河北、山西、黑龙江等8省区开展了新环保法执法检查,并委托其他23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新环保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喜忧参半。

执法

长久以来,环保执法过松过软深受诟病。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强调,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多来,环保部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各地普遍建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从2015年到今年8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163件,查封、扣押案件8647件,停产、限产案件4990件。

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超过42.5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7%和34%;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环境污染犯罪案件60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42%。

问题同样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一些地区环境执法监管不到位,覆盖面不全,执法偏软。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少,业务能力弱,技术支撑不够,经费保障不足,不适应繁重的监管任务。

为此,检查组建议,要深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察执法力量,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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