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当庭宣判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武千妍
2016-09-27 08:46

9月26日,曾飞洋被带入法庭。

当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飞洋、汤欢兴、朱小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并当庭宣判,认定曾飞洋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认定汤欢兴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认定朱小梅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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