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里的一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回眸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新华社记者崔清新、陈菲、余晓洁) 回顾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一条鲜明的主线清晰可见,那就是紧密配合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开展系列重要活动,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结合,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见微知著。过去一年,有这样一组镜头,可以透过点滴细节捕捉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监督、联系代表等工作中,是如何在全面深改和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印刻下自己的足迹,将人民的意愿汇聚起来上升为国家的意志。
立法引领改革 监督推动发展
【镜头一】4月24日,随着张德江委员长一声响亮的“通过”!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完成了对已实施25年的环境保护法的首次大修。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碧水蓝天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新环境保护法首次写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公益诉讼、按日计罚等制度,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一年间,从听取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节能减排深入开展,到全面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典治霾,在环境方面加强立法和监督,是人大工作中的一项“重头戏”;修改完善有着经济领域“小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个别条款进行一揽子“打包”修改,以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梁鹰感言:“现在立法已经远远超越建章立制,更重要的是它已成为凝聚改革共识、排除阻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利器。”
【镜头二】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这是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一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进一步扩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决定。
一年来,通过授权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就设立国家宪法日作出决定……有专家评论,以立法形式对若干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使相关重要工作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开放的精神。
【镜头三】12月28日,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联组会议正在进行,常委会委员们就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到会应询。他是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到会应询的国务院最高级别的官员。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分别就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新农村建设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话题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询,在你问我答、你来我往之中实现监督机关与执行机关的互动。
监督工作和立法工作紧密结合也是一大特点,如安全生产法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都在去年进行。此外,专题调研、预算监督、跟踪监督等等,一系列组合拳让现阶段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得到极大拓展,有力推动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