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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已出台200余改革措施 亮剑冤假错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刘航2015-02-27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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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三份改革意见中,有不少关涉司法公正、民生便利以及人权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

——取消暂住证制度

在深化公安改革方面,“户籍改革”是最受舆论关注的焦点。改革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此外,改革意见还提出,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多项措施。

—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穿囚服出庭受审

在深化法院改革方面,最高法发布的改革意见首次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透露,法院方面正在和公安部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调,现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将在近期推出这项制度。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一点在最高检和最高法的改革方案中有所细化。

最高检提出,以科学、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为原则,协同中央有关部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由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类型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诉讼格局,完善司法管辖体制。

最高法在“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安排中,还提出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企业破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和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