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急(抢)救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急(抢)救药品范围。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本地区临床急(抢)救用药需求现状,按照急(抢)救必需、安全有效、中西药并重、个人和医保可承受等原则,组织专家合理确定本省(区、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急(抢)救药品遴选标准和范围,相关药品具体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并实行动态管理。
通知还规定,急(抢)救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将本省(区、市)确定的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完善急(抢)救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建立短缺药品信息及时报告制度,通过设立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发布短缺药品预警信息,做好供需衔接。(记者白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