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负的是哪个“义”
曾国藩对沈葆桢有知遇之恩,不但几次出手相助,而且数次向朝廷举荐沈葆桢:“器识才具,实堪大用,臣目中罕见其匹。”后来,沈葆桢被破格提拔为江西巡抚。
提拔沈葆桢,一方面是因为其才具不凡,另一方面是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要同太平军作战,不得不四处筹备军饷,想在饷源地安插一个“自己人”。没想到沈葆桢不仅本人拒绝为湘军供饷,连部下这样做也决不允许。湘军一度欠饷多达15个月,只能煮粥度日。曾国藩的部属们大骂沈葆桢“忘恩负义”,曾、沈二人的关系也因此渐行渐远。
沈葆桢为政清廉,深孚众望,去世之日,“布被旧衣,一如寒素,宦囊萧索,不名一钱”。他在给友人吴惟允的信中说:“吾辈出而任事,国家是为,岂其为朋友私情耶?”这句话也许道出了他与曾国藩分道扬镳的原因所在。公允地说,沈葆桢显然不是忘恩负义之辈。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知恩图报、重义轻利,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对熟悉的乡亲、知人善任的“伯乐”,确实应该心存感恩,念念不忘。但同时也要明白一个道理,权力姓公不姓私,不能以私情害公义。
北宋的范仲淹长期在地方为官。比他年龄小一些的晏殊少年得志,14岁就被宋神宗赐进士,而且曾给宋仁宗当过老师,30多岁就当了枢密副使。在他任枢密副使时,曾向宋仁宗举荐范仲淹到秘阁任校理,使范从地方进入朝廷,可以说对范仲淹有知遇之恩。
然而,天圣七年冬至,两个人却发生激烈冲突。当时,刘太后让宋仁宗率百官在大殿前为自己拜寿。因为仁宗登基时,只有12岁,一直是刘氏垂帘听政。范仲淹认为此议不妥,就向朝廷上了一封奏章,意思说天子有事亲之道,但无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但无北面之仪。而且认为宋仁宗已经18岁了,太后应该“还政”于帝。范仲淹的奏章在朝廷引起轩然大波,令刘太后十分不快。晏殊知道后,十分恼怒地训斥范仲淹:“你知道吗?这样会连累举荐你的人!”
范仲淹后来给晏殊写了一封近两千字的长信:《上资政晏侍郎书》,说明自己给朝廷上书的理由,批驳了晏殊明哲保身的观点。在书信最后,他十分坚决地说:“维公察某之辞,求某之志,谓尚可教,则愿不悔前日之举,而加生平之知,使某罄诚于当时,垂光于将来,报德之心,宜无穷已。倘察某之志如,如不可教,则愿昌言于朝,以绝其进。”意思是说,如果你认为我还可以指教,就不要后悔当初荐举我;如果认为我不可造就,你就去向朝廷声明,以这封信为证据,免除你荐举我的罪责。
一个人的成长,源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合力。饮水思源的“源”,绝不仅仅是家人、亲朋。倘若只图自家、只顾乡梓、只谋私利,最后必然会发展到封妻荫子、鸡犬升天那一步。
晚清中兴名臣胡林翼律己甚严。在黄州任职时,他的一个族人上门投靠,胡林翼一连数月供他吃喝。一天他忽然来辞行,原因是某营官奉命调动,他用了些钱捐荐自己和这位营官一道前往。胡林翼听后大怒,找来营官说:“吾有族戚,力岂不能庇之,尔辈藉以结纳,风气一开,伊于胡底!”他不但给这位营官记过一次,把族人赶了回去,而且通知各台局营员,要秉公用人,不能看在上司同僚的面上而坏了规矩。
陈毅元帅在诗中写道:“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对于共产党员、革命军人来说,不仅要感恩家人、朋友,更需忠于组织、感恩人民。永远不要忘了“我们当初是从哪里出发的、为什么出发的”,永远不要辜负组织和人民这个大写的“义”。
红军时期,黄克诚因肃反中保护干部险遭冤杀,行刑前被彭德怀紧急干预“枪下留人”。之后两人长期共事,黄克诚始终未知此事,两人“言不及私”“相待以诚”。直到29年后,黄才偶然间得知彭的救命之恩。远离“苟富贵,勿相忘”的江湖义气,不搞谢恩私门的功利交往,这正是共产党人襟怀坦荡、大情大义的真实写照。
(作者单位:96035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