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姿势,番号里有不少学问
“部队在,番号在;部队裁,番号撤。”许多老战士一提起自己部队的番号,总是怀着无限的敬意。特别是一些有着光荣传统的部队,即便是部队撤销了,但崇高、神圣的番号在战士心中也永不磨灭。
那么,究竟什么是番号呢?番号,即部队番号。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2011年版)和《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二版)的权威解释,部队番号是军队中建制单位的正式名号,按照编制序列和单位性质授予。部队番号属于军事机密,一般仅限于军队内部掌握使用。
番号通常由冠名、矢名、数名和格名组成。冠名,表示单位的隶属范围和建制关系;矢名,表示单位性质;数名,表示单位的建制序列;格名,表示单位的规格、等级层次。为了方便说明,我们假设一个并不存在的番号,如“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边防第1团”,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为冠名,“边防”为矢名,“第1”为数名,“团”为格名。
我军部队番号的排列,分为统一排列和非统一排列两类。第××集团军、第×××师、第×××团等,属于统一排列;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空军总医院等,属于非统一排列。世界各国军队的部队番号基本形式大体相同。
番号中的数字,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也可以用汉字。如“红15军团”“第115师”“第27集团军”,也可写作“红十五军团”“第一一五师” “第二十七集团军”。在同一场合要一致。但一些专有名词,如“八路军”“新四军”“好八连”等,只能用汉字,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番号中的“第”字,是表示次序的词头,并没有特别的含义,简称时一般都去掉,如“第十八集团军”,也可称“十八集团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有时为了行文方便,在连续表述番号时,只在第一个番号中用“第”字,后面的则省略,如第×××团×营×连×排。
有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部队,如“塔山英雄团”“刘老庄连”“黄继光班”等,通常也可使用荣誉称号。
不少人不清楚番号和代号的区别,甚至以为番号就是代号。实际上,部队的代号是为密化部队番号而授予的代称,通常以数码、字母或字词组合而成。部队代号由总部统一编拟、授予和管理,一般授予团以上部队及需要保密的军事单位,主要用于单位或个人的对外联系。在承办公文时,部队代号与部队番号具有同等效力。
我军从1950年开始统一使用数字部队代号;1962年全军统一使用四位数字和带字头的三位数字部队代号,如“8341部队”“总字190部队”;1975年全军改用五位数字部队代号,团及团以上单位均使用首位不为0的5位数字代号,如“37001部队”。外军的番号、代号情况与我军基本相同,如俄军部队也使用5位数字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