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军区某高炮团制定《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王雪振 郑厦厦责任编辑:吕欣彤
2015-09-27 08:41

新疆军区某高炮团依法制定《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扣分“交规”,让军车管理更有序

■王雪振 郑厦厦

“军队机动车驾驶证、士兵证、派车单携带不全者扣1分,单独执行任务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扣6分……”9月9日,新疆军区某高炮团驾驶员培训大会上,驾驶员们人手一份《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听得聚精会神。据了解,该规定涉及到扣分的内容共5个方面76种情况,涵盖驾驶习惯、交通法规、军车形象等方方面面。

驾驶员管理一直是该团的一大难题。以往,对于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主要以通报、批评教育、集体学习法规等为主,对日常违反规定的驾驶行为没有具体的惩罚制度。每次发生行车违规事故后,该团都要组织驾驶员进行集中整顿。然而,“集体吃药”疗效并不佳:不系安全带、不带军队机动车驾驶证出车、违反交通指示灯等问题仍时有发生。

为此,该团依据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结合部队执行任务实际,制定了《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该团的《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上显示,官兵的军队驾驶证积分为12分,根据违反交通规则的情节轻重,分12分、6分、3分、2分、1分5个等级扣分制。对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组织人员集中教育学习,累计扣除12分的,暂时没收军车驾驶证,组织回炉重新培训、考核;对驾驶车辆造成严重事故的、私自驾驶地方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和单独执行非紧急任务违反交通法的,给予吊销军队驾驶证处罚。

“要在切实维护法规制度权威上敢较真,对军车管理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该团政委赵志岷介绍说,该团在制定扣分管理规定的同时,与地方交管部门建立了通联机制,定期收集驾驶员单独执行任务时遵守交通规定的情况,及时对驾驶员违规情况进行记分登记处理,力促军车驾驶员更加遵规守纪。

《军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出台,在该团引起强烈反响,驾驶员尉成辉说:“军车代表着军队形象。有了‘扣分制’,以后开车就会更加小心谨慎了。” 

(《解放军报》2015年09月27日 06版)

轻触这里,加载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