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像是远方的故人,
又好像是不曾谋面的知己,
那如果你说我是外貌协会的一时兴起,
我是不承认的
因为我喜欢他,
整整六年。
13年6月8日,郑先生说:“我们……在一起吧。”
当时我严重怀疑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当然啊,那刻被喜悦轰炸得大脑空白,愣了好久好久。
6月底,郑先生调到了离我最近的城市。
7月,台风肆虐,我在陌生的机场第一次见到了郑先生。
三年了。
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人群中,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军人气质散发得淋漓尽致。
没有戎装军徽,
白色衬衫却衬托得异常俊朗。
眼神的坚毅,瞳孔的深邃,
棱角的分明,以及身姿的笔挺,
大概是我见过的
最好看的男子。
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走到我身边了。
一脸嫌弃的同时,却直接牵起我的手朝门口走去。
一路上我都不敢说话,像足了一个羞涩的小媳妇。
司机留下钥匙就走了,他开车带我去吃了乌冬面。
原来他真的有很仔细看过我微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