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意义大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宪法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这次修改宪法,非常及时必要。
我国宪法一直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随着时代进步、事业发展而不断完善,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
新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需要由宪法及时确认。自2004年修改宪法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有利于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可以说,这次修改宪法、使之与时俱进,是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是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法治保障的需要,是筑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共同思想基础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