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明确规定“军人依法优先”。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机场、车站和港口等行业纷纷出台“军人依法优先”规定,对军人单设服务窗口。这些举措,充分体现出社会各行各业对维护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标志着我国在依法维护军人权益的进程中迈出了坚实一步。
当前,“军人依法优先”尚没有明确规定主标识图案,期待在统一规范“军人依法优先”标识的同时,对张贴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期盼出台一部具体、可操作的下位法律法规或规章,保障“军人依法优先”制度顺利实施;呼唤全社会全面提升国防意识,让军人享受优先权利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part 2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国家现行有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等方面政策作了规定。目前,部分城市已经构建起三级退役军人联络服务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及服务,采取了一系列妥善安置转业、复员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等政策措施。
希望能以法律法规形式,对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和伤残抚恤等作出具体责任规定;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利;加大对退役军人考取公务员的优待力度,拿出更大比例用于定向招录,对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酌情加分,增强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part 3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后,官兵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在购置商品房时减轻了经济负担,让军人感受到惠兵政策带来的“幸福感”;有的银行联合推出“军属贷”政策,不仅还贷期较长、担保方式简单,而且办贷手续便捷。此外,在部队多次立功受奖、获得荣誉,还可以提高贷款额度。
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审批周期长、放款速度慢等问题;有的单位驻守边防海岛、交通闭塞,期盼银行工作人员走到官兵身边,送来理财服务咨询;希望银行能采取建立结算服务绿色通道、组织多级专属服务团队等一系列拥军服务措施。
part 4
《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义务兵优抚优待大幅上调,吸引入伍、优待在伍、暖心退伍等政策不断完善;各地出台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等制度,以实际行动为军人军属服务;一些地方媒体推出“‘八一光荣榜’刊登立功官兵照片”等活动,宣传官兵先进事迹,鼓励官兵在军营立功创模。
希望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役优待安置保障,统一制定退役士兵在就业创业、就学升学、招考录用等方面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出台全国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和办法,避免或降低因地区间差异过大带来负面效应;大力开展“光荣军属”牌、“立功喜报送家门”活动,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的浓厚氛围。
part 5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措施,提高了随军家属的就业保障质量。《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颁布,开辟了“军娃优先入学”绿色通道;《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落到实处,降低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门槛,建立起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
增强优待政策的刚性执行力,健全符合随军家属特点的服务模式、扩大军属就业范围;期盼尽量杜绝教育优待政策落实差异大、打折扣等现象,让军人子女顺利搭乘“入学快车”;尽快把与军人军属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受理审查程序。
(姜自恬、侯伟整理)
本文刊于11月14日
《解放军报》“法治军营”专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