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宣教——
培养懂法用法“明白人”
■黄宜 朱勇
制图:张锐
“官兵反映维权案件时隐瞒事实,给军地解决涉军维权工作带来许多困难,甚至出现被动局面。”谈起前不久的一起涉军维权事件,湖北省宜昌军分区政治部干事尹涛印象深刻。
2月6日,湖北省宜昌军分区上士张浩向军分区报告,邻居刘某在建房挖地基时,导致其家屋顶和墙面多处开裂,产生纠纷,请求军分区协调解决。接到报告后,该军分区迅速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出面解决。当地有关部门却回函反映,两家因建房问题发生冲突,张浩家人动手殴打他人,造成刘某受轻伤住院。
得知真相后,该军分区一方面教育张浩说服家人就打人事件主动向邻居承认错误,另一方面启动涉军维权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张浩家房屋受损问题。
像张浩这样隐瞒部分事实的维权案件不是少数。宜昌军分区政委李智告诉记者,很多官兵总想利用军人身份来维护自身或亲属权益;有些官兵法律知识欠缺,加之大多数官兵在异地服役,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涉法事件的真实性。
针对官兵在处理涉军维权中出现的误区,宜昌军分区积极开展法规制度学习和教育,将每年的3月份确定为“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学习月”,组织官兵学习法规制度,充分利用“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大力开展“上法制辅导课、读法律书籍、举办法律咨询”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进军营”活动,在提高官兵法律意识的同时,教育引导官兵充分认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军人身份而谋求法外特权。为提高在外服役的宜昌籍官兵依法维权意识,他们每年向应征入伍的新兵发放涉军维权服务卡,及时帮助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
为切实帮助官兵及家庭解决涉军维权问题,该军分区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成立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开辟涉军案件绿色通道,成立涉军案件合议庭,坚持涉军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该军分区还联合宜昌市司法局出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为需要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3年来,通过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宜昌军分区先后有3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45名官兵通过了法律专业自学考试,37名官兵和家属通过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各类涉法问题41起,依法维权既消除了军人后顾之忧,还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