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变的一个提案:为国歌立法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李子涵责任编辑:董玥
2017-03-09 20:20

国歌立法,正当其时。

国歌是“十四年抗战”教育的生动载体。1932年年底,东北地区义勇军第二军团进入热河省建平县(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朱碌科地区,参与热河前线的抗日战争。1933年,聂耳参加了慰问团来到朱碌科前线慰问,在这里聂耳亲眼看到了义勇军浴血杀敌,被义勇军的精神所激励,当时抗日义勇军前线也有一些军歌、誓词、通电中有“血肉铸成长城!”等响亮的口号,可以确定的是,聂耳和田汉创作的《义勇军进行曲》和辽宁抗日义勇军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934年底,由司徒慧敏等人组建的上海电通影业公司,筹拍它的第二部电影《风云儿女》。1935年春,田汉刚完成一个故事梗概和一首主题歌的歌词时,就被捕入狱。聂耳主动要求为田汉写就的主题歌《义勇军进行曲》谱曲。当他看到“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血肉来筑我们新的长城”时,雄壮、激昂的旋律从心中油然而生,他很快就完成了曲谱。1935年7月,23岁的聂耳英年早逝,但这一不朽绝唱,让他的艺术生命获得了永生。可以说《义勇军进行曲》诞生的历史,就是抵抗日本侵略的浪潮不断高涨的历史。这首歌的曲和词深深扎根于中国人民之中。

今天,为国歌立法,更能引起人们对国歌历史的关注,不忘“义勇军”,不忘“九·一八”,更能在深厚的国歌声中凝聚中国精神和民族情感,明确中国“十四年抗战”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东方主战场的历史定位和伟大贡献!

国歌饱含爱国深情,是引导国人树立正确政治信仰的基础。九三大阅兵时,我在宣武门,当我们高唱国歌时,我泪眼婆娑,因为国歌调动了我们的爱国情感。爱国情感是爱国主义的起点和基础,关系到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和战斗力,主要体现为对国家和民族命运所具有的高度责任感和奉献意识,若缺失,信仰坍塌,恐怕中华民族真的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通过立法,规范国歌仪式感,中国人会进一步理解何为“苦难辉煌”,何为“伟大复兴”。增强国人特别是青少年对祖国的历史使命与深厚情感,激发成才之心、强军之魂、兴国之志。

早在1984年,中宣部就下发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也对《义勇军进行曲》的国歌地位进行了确认,可见虽然国歌尚未立法,但正是由于许多像于海老师一样的人在呼吁,国歌的地位在法制路上不断推进。然而,更重要的也许是内心对国歌的敬畏,敬畏英烈、敬畏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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