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文,强调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今天《解放军报》刊文指出,危害国防和军队的利益、损害军人和军属的权益,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逃不过群众的“眼睛”,更逃不过恢恢法网。
近日,关注到两则新闻:一则是武警广东省总队协同地方公安部门侦破一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另一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文,强调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两则新闻,给想动军人歪脑筋的人传递了一个强烈信号:墙上挂门帘——没门!
其实,一些人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无非是利用了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这种行为不仅玷污军队声誉、损害军人形象,更扰乱社会秩序,使群众蒙受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军民鱼水深情。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军人为了祖国的安宁、人民的幸福,不惜牺牲生命,为军队和国防事业奉献青春和热血。谁想损害军人的形象、玷污军队的声誉,我们绝不答应。
“你守边关我守家”是军属的真实写照。他们的牺牲奉献让人景仰,令人称颂,他们的善良不能被利用,他们的利益不能被侵犯,他们的权益不能被损害。谁想打他们的主意,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人们常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人民军队是一个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有严密的组织形式、规定要求和工作程序,是造不来假的。军人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军人的言行举止、精神气质、虎气血性模仿不来。无论不法分子如何伪装,终究难乱真;不管假军人骗术多么高明,总会有破绽。那些被抓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在这些方面露了马脚、露出破绽。
危害国防和军队的利益、损害军人和军属的权益,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逃不过群众的“眼睛”,更逃不过恢恢法网。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强国强军之基础,军队稳定之根本。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文,突出强调“依法严惩”和“军地协作”,其力度之大、决心之大、惩罚之重,前所未有!谁若再有非分之想,就要多掂量掂量。
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是一件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这些年,各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少数地方对此重视不够,有的片面强调服从奉献,忽视关心爱护;有的把这项工作看成分外事,不愿揽责任、下气力;有的虽出台相关制度法规,但在执行中打折走样。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给予有效解决。
当然,做好这项工作,不能仅靠哪一方面。作为军人,要珍惜身上的军装,擦亮军人的亮丽名片,增强人民群众辨识度。地方政府要给予关心爱护,对于侵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广大群众也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我们深信,多管齐下、合力防范、重拳打击之下,那些想动军人歪脑筋的人,最终必然无路可走、没门可进!
(作者系《政工导刊》杂志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