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深刻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党中央“八项规定”到中央军委“十项规定”,从《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年来,党中央、中央军委步步为营,进一步扎密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有了“笼子”后,还要配好上紧几把“锁”,经常监督检查,把“钥匙”放在放心人手中,这样才能把依法治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让权力不再任性。
党员干部要主动为自己加一把思想之“锁”。权力进“笼”不仅是一种外在的行为,更是一种内在的自觉。明代理学家方孝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这说明,有所敬畏、自省自警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是管住权力的思想之“锁”。党员干部要着力把法治信仰作为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础,从思想上强化法治信仰,塑造法治品格,养成事前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自觉和习惯。同时,要常怀敬畏之心,时刻把党章党规党纪视为带电的高压线,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不越“雷池”,不碰“底线”,真正做到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
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紧执纪之“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了好制度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遵守、执行、奖惩。各级党委不仅该率先垂范,还要自觉担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也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履职尽责,拿起严格执纪的“戒尺”震慑和约束权力,敢于较真碰硬,敢捅“马蜂窝”,敢啃“硬骨头”,敢破“潜规则”,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退缩,大力营造公正清明的政治生态。通过依法办事、依法执纪,纠治个别党员干部“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会处理”的错误思维,立起从一言一行抓起、从身边事抓起的鲜明导向。
把监督之“锁”交到广大基层官兵手中。有效的监督约束,是制度得以严格执行的有力保证。广大官兵是部队建设的主体,他们最有发言权和监督权,要让广大官兵来监督“笼子”是否编好扎密,确保既能关住“老虎”也能关住“老鼠”“苍蝇”;监督“笼子”上挂的“锁”是否牢靠,确保没有天窗、不留后门;监督“笼子”是不是透明,确保“笼子”不被放在阴暗角落或是幕布后面,而是放在阳光下。让大家看清权力的运行情况,靠公平、公开、公正获得官兵的信任和依赖,切实立起各级党委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威信。
(作者系66172部队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