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提高部队建设水平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武警北京总队十七支队 吴兆新责任编辑:军网值班
2015-09-28 09:16

习主席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深刻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战略地位、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回答了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这也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警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因此,各级必须要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制素养,用法治思维提升部队建设。

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所谓法治,就是法律之治,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具有强制性、统一性、稳定性、权威性、持久性的特点。学法不多、知法不深,就谈不上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法治观念不强,也不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不明标准、不知底线,不知不觉触碰“红线”。只有把学好法规制度作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才能增强法治观念,使法治思维、按章办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能力和一种素质,让法规制度了然于胸,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成为业务素质精通的专家型人才,又成为学法知法懂法的模范。

完善法治规范提高法制素养。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威力也在于执行。法规制度是部队建设的实践经验总结,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通过调查了解,问题往往出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有的法规执行靠主观因素,习惯于按照传统模式去执行,容易落实的就执行、不容易落实的就不执行;有的法规执行论对象、看来头,从感性上认为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想严不愿严不敢严。法规执行的好坏起决定作用的还是主观态度。对此,坚决落实各项法规制度,以一种高度负责的精神,盯着法规制度一条一条去落实,不图清闲,不偷懒。保持一种法规不落实不罢休、制度不落实不甘心的韧劲,贯彻执行条令法规和上级指示要求,做到在时空上不留空隙,在范围上不留盲区,在过程上没有断层,做到哪里有人、哪里有物,就把依法治理的触角延伸到哪里。要坚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部属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部属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对敏感问题的处理上,坚决做到“焦点透明、热点公开、阳光操作、全部亮化”,使上下都信服、各级都满意。

在法制轨道上提升履职能力。尊重法治、敬畏法治、维护法治,自觉做到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工作。领导干部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执行者,能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军成效。带头强化法治思维。把“治事”向“治法”转变,自觉养成依法开展工作的习惯;带头把“经验型”向“法治型”转变,自觉摒弃主观臆断和个人经验抓工作做法;带头把“重行政”向“重法规”转变,自觉使工作行为符合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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