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刘军责任编辑:康哲
2015-06-25 04:07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习主席反复强调,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刚性执行力。不仅要强调建立制度,还要推进制度的实施和法规的执行。

打铁还得自身硬。从严治军,重要的是要有严格依法落实的人。为此,必须把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摆到首要位置。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增强对法规制度的敬畏之心。持续开展“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活动,像抓理论学习那样抓法规条文的学习,像吃饭那样抓法规的执行,切实把法规制度作为谋划工作的原点、推动落实的基点、解决问题的支点。让法规制度不仅成为嘴上的“条条”,也成为行动上的“框框”。既抓法规条文的学习,更宣讲程序、明确要求,让法规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成为各级干部的工作准则。深刻汲取少数“能人”违法问题教训,把崇尚法治、敬畏法治,作为评价和选用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不但要看能不能干事,更要看能不能按规矩干好事,真正把守纪律、讲规矩、能干事的老实人用起来,把是不是遵照法规、符合规矩作为评判标准,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导向。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法规的权威也在于执行。当前部队一些同志习惯于凭经验办事,把不符合法规制度的“土政策”,作为破解难点问题的灵丹妙药,解决一个问题,留下一堆“后遗症”。对此,要坚决破除单凭经验办事的思维习惯,对与法制相违背的措施制度,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以法规制度的唯一性保证权威性。执行法规首要的就是要把法规立起来,使法规严起来,成为始终通电的高压线,切实让法规发力、让制度生威。要把原则性要求具体化,方法程序规范化、标准时限数据化,落实责任明晰化,拆解考核指标,实行量化打分,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压缩弹性空间。法规制度不执行、搞变通,比没有制度危害性更大。在这个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敢于唱黑脸,敢于批评,决不能当和事老、墙头草。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要有疾恶如仇的态度和决心,敢于亮剑,敢于坚决斗争,严肃处理,用严规铁律正风肃纪。

领导干部是法规制度的执行者,也是落实法规制度的少数关键。只有率先垂范,才能以上率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核心是要依法决策,领导干部在这方面须带好头。既要学习政治理论,也要学习训练、管理、干部、财务、装备等各方面政策规定,掌握决策的依据,成为“明白人”。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自我约束、注重自我塑造,把自己置于法规之下,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习惯在法规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各级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强化落实责任,发扬啃硬骨头的精神,在强化法治思维、形成法治体系、改进领导方式、纠治违规问题等重难点方面,下大力、出重拳,主动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讲法治、守规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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