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鲜明导向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胡修斌责任编辑:康哲
2015-06-12 03:04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党建军治军的优良传统。法治不是“领导治部属”“上级治下级”“官治兵”的手段,依法治军关键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习主席抓工作的一项基本方法就是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使领导带头成为一种风尚。领导干部作为厉行法治的主体、践行法治的主角、推动法治的主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领导带头上形成鲜明导向。

要带头培塑法治信仰。习主席把尊法放在学法守法用法之前,充分说明培塑法治信仰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有的干部把某个人的看法、说法、想法当法典,张口就是“首长指示”“上级要求”;有的用权“任性”,习惯于我说你做、呼来喝去;有的“土法”胜“军法”,身子进入了法治时代,脑子仍停留在过去。要去除“官念”,用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改造思想,破除特权思想和官本位思维。要常学法,持续“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读书班等,都应把学习法规制度作为基本内容。要慎用权,时刻谨记法规制约和权力边界。

要带头依法开展工作。基层反映的“领导动动嘴,下边跑断腿”“不怕任务繁重,就怕机关乱捅”等问题,根子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认识到,依法开展工作不是没本事,而是真本事。个人本事再大,大不过法规制度;水平再高,高不过法规制度。首长机关作决策、办事情,一定要遵循法规制度,而不能单凭个人意志,搞“一个将军一个令”。依法开展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备素质。领导干部只有通晓法规制度,才能取得领导别人、开展工作的“资格”。依法开展工作既是对权力的约束,更是对个人的保护。许多干部违纪违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认为“我的地盘我做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办事既是对部队负责,也是对个人负责。

要带头执行纪律规定。纪律建设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核心。十八大以来,执行纪律规定较真碰硬、不留情面,用人用权用钱更讲规矩,多年清不动的房子车子清了出来,瞒报住房的被免职处分,违规提拔的被“打回原形”。事实说明,执行纪律规定重在抓具体、关键在较真。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执行中央决策指示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权威,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必须强化党性原则,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以坚强党性保证纪律规定落到实处。必须坚持认真较真,“一次守不住、次次作让步”,要时刻警惕“破窗效应”,做到违规必究、惩处必严,使令行禁止成为一种习惯。

要带头接受监督。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缺课,定期汇报思想动态,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个人重大问题,如个人身体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子女家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情况等,都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能总想着给自己留“自由空间”。处理选人用人、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工程建设等热点敏感问题,坚持能让官兵知道的就让官兵知道,能让官兵参与的就让官兵参与,能让官兵决定的就让官兵决定,形成按法规按程序按原则用权办事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济南军区装备部)

(《解放军报》2015年6月12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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