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彩妹绘
“好网民”本身就是“防火墙”
■胡泽宇
6月1日至7日,第二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在全国各地同步开展。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在启动仪式上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新一代“中国好网民”。
如今,网络正在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人们在网上交流、交往、交易,话在网上说,钱在网上花,事在网上办,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同时,网络安全问题也相伴而生。这一方面源自网络安全建设尚不完善、网络犯罪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等客观原因,另一方面也与上网者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不强相关联。
当前,我国公众网络安全意识与技能存在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一是网络安全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淡薄,二是网络安全基础技能不足,三是法律知识薄弱、缺乏事件处理能力。据6月1日发布的《我国公众网络安全意识调查报告(2015)》显示,超过80%的网民不注意定期更换密码,更有10.88%的被调查者仍在使用123456或abcabc这样的简单数字或字母作为密码。报告还显示,网民中定期更换密码者不足20%,60岁以上被调查者中从不更换密码的比例超过85%。如此种种“不设防”,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从何谈起?因此,急需加大力度普及推广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普遍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军队作为一个特殊的集团,网络安全防泄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严格防范网络失泄密已成为世界各国军队关注的重点。近年来,我军官兵依法上网、安全用网意识显著提升,但失泄密问题仍时有发生,类似于“一机跨两网”、U盘交叉使用、手机上网发布涉军信息这类完全可避免的失泄密情况占了相当比例。这反映出部分官兵的网络安全意识严重不足,成为军队网络安全建设的一个重要隐患。网络空间没有绝对的安全,网络安全监管技术和运用等外部手段并不是万能药,离开了上网主体——官兵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再强大的“防火墙”也会给他人留出“门缝”,让犯罪分子有空子可钻。因此,官兵作为参与者的主观安全意识,是确保网络安全的必要条件。
“好网民”本身就是“防火墙”。建设安全、可靠的网络,一方面需要从技术层面将网络安全防范的围栏越修越牢固,努力在事前感知、事中预警、事后修补网络安全的漏洞;另一方面,个人也要始终保有一颗高度警觉的“关门”之心,主动培养和强化网络安全意识,不给网络犯罪者和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如此才能让网络安全事件少找我们麻烦,让互联网真正给我们带来便利和福祉。
(《解放军报》2015年6月5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