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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依法治军质量成效

来源:解放军报作者:倪文鑫责任编辑:康哲2015-04-07 04:01

破旧习惯立新标准,着力提高依法治军质量层次

当前,有的官兵还不能全面理解依法治军的深刻内涵,把这个问题局限于管理层面,致使一些工作起点不高、效果不好。要把依法治军提高到保证实现强军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铸牢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不能有丝毫动摇。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坚决落实习主席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指示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认真对照检查,从严从实整改。特别是面对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要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保证能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能打胜仗是部队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必须成体系建设、按法规落实。一方面,要依规推进作战准备,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准备任务逐项分解、逐条细化,定实方法对策。另一方面,要按照大纲抓实军事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防止为了争取时间而压缩训练时间,防止险难课目偏训漏训、降低训练标准,防止重兵轻官、重基层轻领导机关,切实训出能打胜仗的战斗力。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夯实作风优良这个强军之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我们不仅要积极适应而且要主动作为,对过时的、相互交叉的制度措施及时清理,强化落实的唯一性;对因制度缺漏造成的模糊认识,要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成果,及时跟进完善;修订出台的新规,要多作硬性规定,少提原则性要求,增强可操作性,以法规制度的刚性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

破旧规矩立新导向,切实加大依法治军执行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法律法规就会成“纸老虎”“稻草人”。提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质量,必须破除旧规矩、立起新导向,在执法纠错上做到三个必须:

必须严查。切实通过检查监督制度,把深层次问题、问题背后的问题以及土政策土规定找准查实、清仓见底。防止忽视小事小错小节,问题由小积大;防止无事生事、有事不积极处理事,把苗头拖成问题,把问题演变成事故;防止问题持续反复、屡纠屡犯、屡禁不止。

必须责众。“法不责众”是当前不少人不尊法、不守法、藐视法的错误心理认知。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多少人违犯都是与法治精神相背离的。法要责众才能祛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才能使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将欲治人,必先治己。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严起,以自己的言行立规矩、树标杆、作表率,带头敬畏法规、尊崇法规、维护法规、执行法规,切实树立依法履职、遵规守法的好样子。

必须依法。法是依据,是纠治问题的标准尺度和基本要求。工作中,必须力戒查纠问题时只会念“紧箍咒”,不断加码加压,搞背离法治精神的土政策土规定,为严而严、为处理而处理等现象。必须以“法”为先、以“法”为师、以“法”为矩,避免用有问题的方法手段去解决和纠正问题。强调纠错要严、要敢于责众,并不是在法外随意拔高,而是要依法从严、严而有度,责众有据、实事求是。

(作者单位:陆军第12集团军) 

(《解放军报》2015年4月7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