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军转干部笑着选岗”
——对江苏省宿迁市“阳光安置”军转干部的观察
■孟庆松 吴金明 喻静怡
“第一名,市人社局;第二名,市发改委……”去年11月落幕的江苏省宿迁市军转干部安置选岗大会上,14名军转干部在半小时内按照个人积分高低顺序,依次从18个供选公务员岗位中完成选岗,现场与用人单位签字确认。
“我没什么‘关系’和‘门路’,没想到能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岗位。”近日,回忆起亲身经历的这次“阳光安置”,军龄20年、积分排首位的军转干部朱爱秋仍很感慨。
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处,翻开一份《关于完善军转干部积分选岗安置办法的实施意见》,笔者看到该市“阳光安置”的积分方式。营职以下军转干部的个人积分,考核、考试分数各占一半权重。考核分包含职务、军衔、军龄、因战因公致残等9个项目;考试分为参加江苏省营职以下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的所得分数。团职以上军转干部由于不参加考试,个人积分主要为量化考核分。据了解,安置前,宿迁市将积分排名传达每名军转干部并公示一周,同时,提前半个月按照1∶1.2的比例公开安置岗位情况,并逐一给出选岗建议。
“阳光安置带来‘阳光效应’,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干扰。”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人才中心主任司柏芝介绍,安置过程中,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档案审查、现场选岗等环节,并建立了回访反馈机制。
阳光安置如何深入推进?蝉联3届“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宿迁市这些年做了大量调研论证,一直在探索。2002年,他们首次提出“积分选岗、阳光安置”举措;2005年试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2012年在积分选岗基础上推出“四个一批”(人才选拔一批、基层选派一批、政策保障一批、综合安置一批)做法,受到国务院军转办肯定并推广;2016年,进一步修改积分细则,增加抗震救灾、维和经历加分等内容。
军转干部最关心的问题,是安置的岗位到底如何。8年来,宿迁市一直坚持“进公务员队伍比例、师团安排实职比例均达到100%”的军转安置目标,并基本年年实现。这意味着,考核考试成绩的高低,只决定选岗顺序,不影响安置大方向。同时,他们还对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及特殊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出台政策予以照顾。去年,正营职干部牛建房、副团职干部乔梦都因荣立过二等功,留在市直机关安置。“我们每年提供的岗位特别是市直的岗位都很不错,军转干部都是笑着选岗,没有压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处工作人员介绍。
阳光安置虽然在公平性上迈出了一大步,但也存在接收单位积极性不高、人岗匹配难等问题。为此,宿迁市积极从政策上“破冰”,尝试推出分类选岗、特殊岗位公开竞岗等措施,在积分选岗的基础上努力蹚出新路。
“在军队改革的大背景下,军转干部安置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登怀谈道,“不仅我们的阳光安置需要不断改进、做实,国家层面也需要配套完善相关军人退役政策,为真正助力改革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