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年清明,今又清明。小葬于墓,大葬于心。记住先烈的坟,更要捍卫他们的魂。我们心中要永久地矗立一座英雄纪念碑,众志成城打赢守护英烈形象的“上甘岭战役”,这是对英烈最好的缅怀和追思。
请看今日《中国国防报》评论文章《永远捍卫矗立在心中的英雄纪念碑》——

永远捍卫矗立在心中的英雄纪念碑
■魏联军
年年清明,今又清明。小葬于墓,大葬于心。
墓地,是掩埋逝者躯体、映照生者心灵的地方。
今年清明节前,长眠异国他乡60多年后,28具志愿军烈士遗骸魂归永久的宿营地——沈阳抗美援朝烈士陵园。仰望英烈墓地,我想起矗立在中国人民心中的两个精神高地:朝鲜中部五圣山南麓的537.7和597.9高地。65年前的上甘岭战役中,在这两个高地上,倾泻炮弹200余万发,伤亡1.15万志愿军官兵。
英雄辞别人间数十载,上甘岭的硝烟早已飘远,那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的呐喊,穿越历史时空,至今振聋发聩。
九泉之下的“王成们”也许想不到,今天,我们精神家园的“上甘岭战役”依然硝烟弥漫,同我们争夺“高地”,“向我开炮”的不是兵发异域、明火执仗的敌人,而是曾深受英雄恩泽、先烈荫庇的“自己人”!
前不久,某知名电视人炮轰我军的“英烈墙”,说“王成”发出“向我开炮”的呼叫,是对美军以怨报德,不讲人道主义原则;称雷锋喜欢做好事是“愿意显摆”“自我表现欲强”。
近年来,一股对邱少云、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革命英雄恶毒抹黑之风,在我国舆论场上兴风作浪,叵测居心昭然若揭:妄图搞乱人民的传统价值观、文化历史观、革命实践观,割裂我党我军红色基因血脉。
某些人在挖文化 “祖坟”时,还鼓动我们的孩子一起掘墓。几年前,某市高考作文考题是:“假如我与英雄过一天”。随即,网络论坛就有成年人回复:“假如你和董存瑞过一天,炸碉堡的时候请他仔细看看,炸药包上是不是有双面胶……”
一位敏感的记者称:“这些人在 ‘国防考题’前考得很龌龊!”
抹黑英雄的现象值得警惕,“消费”英雄的事情也不容小觑。近几年,几位维和牺牲战士和训练、抢险中捐躯的官兵,在社会上引发爱国爱军热流。然而,与之不和谐的画面却倒人胃口:一些商家在媒体大篇幅刊发 “××集团悼念英雄” “×××董事长慰问烈士父母”等新闻,借英雄之名行炒作之实;随着清明节自发祭扫烈士陵园的人愈来愈多,有的商家在烈士纪念园附近做大幅广告、搞庆典演出,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充斥铜臭气,缅怀追思地沦为“冠名拍卖场”。
一位93岁的抗战老兵在参加某档电视节目时,道出当年和他一起出生入死战友的心声:“我们不怕死,就怕被遗忘、被伤害!”
纵观维护英烈荣誉的“争夺战”,我们往往陷于无奈和尴尬境地,很多时候只能口诛笔伐,进行谴责。因法律层面存在缺失,使那些侵害英烈人格权益的违法成本较低,不足以震慑惩戒。
值得欣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3月15日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以法律捍卫英烈权益,这是巨大进步。
法立于上,俗成于下。维护烈士英名与合法权益既靠 “严刑峻法”,更靠民众内心崇尚和价值取向。去年清明节,《中国青年报》策划制作H5专题,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祭奠英烈,请广大网友参观3D全景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并为“人民英雄永垂不朽”8个大字描金,近千万网友自发参与缅怀先烈,是一次成功的国防教育大课堂。
大国崛起于文明,奠基于精神。77年前,杨靖宇在林海雪原被日寇追击时,蒙江县“保安村”村民赵廷喜上山砍柴看到这位饥寒交迫的抗日英雄时,劝他说:“我看你还是投降吧,如今满洲国不杀投降的人。”杨靖宇对赵廷喜说:“老乡,我们中国人都投降了,还有中国吗?”
烈士的坟墓永远比亡国奴的天堂要明亮。面对那些肆意攻击英雄先烈的人,我们如果甘当“沉默的大多数”,对得起那些慷慨赴死的前辈吗?能高筑起精神上的“万里长城”吗?未来战争中还会有大批浴血疆场、甘于牺牲的军人吗?
清明,是民众连接传统的精神脐带、民族铭记历史的无形丰碑。前年清明节,一位诗人到烈士陵园拜谒烈士后,深情地吟诵:“葬你,于心之一隅,我就是你的纪念碑。”
记住先烈的坟,更要捍卫他们的魂。我们心中要永久地矗立一座英雄纪念碑,众志成城打赢守护英烈形象的“上甘岭战役”,这是对英烈最好的缅怀和追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