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生态文明大数据建设制度创新试验
1.建立生态文明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生态文明大数据中心,推动生态文明相关数据资源向贵州集聚,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绿皮书”。打造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生态文明数据存储和服务中心,为有关方面提供数据存储与处理服务。2017年建成环保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健全环境监管数字化执法平台。2018年完善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2019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2020年建成覆盖环境监测、监控、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务办公、公众服务的贵州省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生态环境质量、重大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监控全覆盖。
2.建立生态文明大数据资源共享机制。2018年制定贵州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协议共享机制和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明确数据采集、动态更新责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审批、执法、应急、舆论等监管数据共享和有序开放,实现全省生态环境关联数据资源整合汇聚。
3.创新生态文明大数据应用模式。建立环境数据与工商、税务、质检、认证等信息联动机制,支撑环境执法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查究违法行为转变。建立固定污染源信息名录库,整合共享污染源排放信息;建立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对不同环境信用状况的企业进行分类监管;探索在环境管理中试行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制度。
(五)开展生态旅游发展制度创新试验
1.建立生态旅游开发保护统筹机制。制定贵州省生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健全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衔接机制,推动生态与旅游有效融合。完善旅游资源分级分类立档管理制度,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资源和新发现的三级及以上旅游资源,由省进行统筹规划、开发、利用,禁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景区景点,统筹做好旅游资源开发全过程保护,建立旅游资源保护情况通报制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游客容量、旅游活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限制制度。探索建立资源共用、市场共建、客源共享、利益共分的区域生态旅游合作机制。
2.建立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机制。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以黄果树景区、赤水旅游度假区、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探索建立资源权属明晰、管理机构统一、产业融合发展、利益分配合理的生态旅游管理体制。2017年制定贵州省全域旅游工作方案,以推进山地旅游业与生态农业、林业、康养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在黔北、黔东北、黔东南等生态农业、森林旅游功能区,建立生态旅游资源合作开发机制、市场联合营销机制和协作维护管理机制,推进生态旅游、农业旅游、森林旅游建立发展规划协调、项目整合、产品融合、品牌共建等一体化发展机制,形成多层次、多业态的生态旅游产业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