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各部委救援天津港“8·12”事故综述

来源:新华社作者:赵文君责任编辑:康哲
2015-08-17 21:44

应急保障安全疏港

爆炸事故发生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采取应对措施保障海上防污染和港口正常生产秩序,制定海上应急保障应对措施,为安全疏港奠定基础。

交通运输部门经过巡查,爆炸事故对港口作业人员、设施影响较小,无人员伤害,设施经修复后可正常使用,除汇盛码头外的其他码头作业基本恢复正常。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天津港口集团协商,为保障港口安全,北港池集装箱船在码头不再进行危化集装箱装卸作业。

在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前提下,海事部门制定了相关海上应急保障措施:有效管控北港池水域,做好该水域由于爆炸事故处置及天气等原因,可能引起污染物溢漏入海的污染防控工作;密切跟踪关注爆炸事故变化形势,将所有可能的入海排放口设为污染防控警戒区,在天津港北港池口门设置污染防控警戒线,方便后续防止海域污染工作开展。其次,安排1艘海巡船每2小时对北港池水域巡查一次,协调8艘清污能力达到千吨级的专业清污船和2艘大马力拖轮现场待命,随时处置各种应急情况。

天津港北疆港区北支航道和天津港主航道交汇处的一片区域,是事故发生后海事部门设置的“污染防控警戒线”所在地。截至16日22时,未发现有岸基污水通过管网入海现象,也未发现其他地点有污水入海,海上安全和防污染形势平稳有序。

海关总署对抢险处置保障通关提出要求,天津海关积极协助国务院调查组和抢险指挥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措施做好应急通关安排。

天津海关下辖有关海关的正常业务因爆炸事故受到较大影响,为保证企业紧急通关业务办理,分别设立应急临时办理窗口。

新港海关暂时调整至开发区海关一层业务大厅和天津海关滨海新区综合业务大厅,截至16日共审核进出口报关单2893票、办理进出境船舶手续107艘次;保税区海关在该关海港现场增加临时窗口,截至16日共办理进出口业务166票;东疆海关在天津海关滨海新区综合业务大厅暂时开设应急业务窗口,截至16日共审核进出口报关单369票、监管进出境旅客10300余人、行李约17000件,17日返回原办公地点办理业务。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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