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六大纪律” 深化“四个着力”——《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系列解读之三

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吴昊
2015-08-16 10:31

紧扣组织纪律,着力发现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

加强组织纪律是建设坚强有力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强大政治优势。党的历史充分证明,什么时候组织纪律执行得好,党员的组织观念、党的意识就比较强。反之,就会影响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组织观念薄弱、组织管理涣散、组织纪律松弛等问题,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方针和政策、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抗组织审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带病提拔、突击调整干部;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是否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徇私舞弊,对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是否存在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等。

紧扣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着力发现“四风”问题

违反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当前突出表现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

为此,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四风”等问题。

根据这一规定,今后巡视工作将重点了解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的顶风违纪行为,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涉群众民主权利;是否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救、袖手旁观;是否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是否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散”、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疏于监管、造成损失;是否热衷享乐、沉溺奢靡,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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