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努力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治理毒品问题,关键是要抓住“人”这一要素。据统计,截至2015年5月,我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达319.3万名。如何让戒毒康复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各地进一步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通过完善戒毒康复体系、落实帮扶保障措施等,扎实做好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工作。国家禁毒办联合11个部委制定戒毒康复人员就业扶持和救助服务政策,推进以就业安置为核心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采取集中就业安置、分散就业安置、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机会。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基地836个,就业安置率达到47.8%。
针对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的薄弱环节,公安部会同国家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出台文件,增加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数目;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出台三种易制毒化学品定罪量刑数量,为相关案件提供法律依据。2014年,全国共破获制毒物品案件549起,其中走私制毒物品案29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520起,缴获制毒物品3847吨,实现了制毒和制毒物品犯罪全链条打击。
多管齐下,铲除毒品犯罪生存土壤
2014年6月3日,来自福建省福州市则徐小学的学生们,在老师的带领下上了一堂特殊的禁毒教育课。这一天,正是“虎门销烟”175周年纪念日。
根除毒品流弊,需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各地着力构建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宣传、民政、公安、工会、司法、共青团、妇联等各部门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大力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根除毒品流弊,需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目前,全国已有国家和省级禁毒教育基地20余所,禁毒社会组织700多个,禁毒志愿者队伍1.5万支、100多万人。为20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帮扶救助的贵州“阳光妈妈”志愿者协会;活跃在基层一线的沈阳市老年禁毒义务宣传队;在青少年中积极普及禁毒教育的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这些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让这场禁毒战争更加波澜壮阔。日前,国家禁毒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还启动了“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活动。
根除毒品流弊,需加强国际合作。当前,国际国内毒情交织,“金三角”等境外毒品对我国渗透的压力依然很大。我国积极依托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平台,不断深化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禁毒合作,积极推进中老缅泰联合扫毒行动,加强情报交流与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了禁毒国际合作水平和实效。2014年会同有关国家和地区,破获特大跨国、跨境毒品案件42起,缴获各类毒品约4.4吨、易制毒化学品2.77吨。
根除毒品流弊,需加强顶层设计。2014年,国家禁毒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围绕涉毒特殊人群羁押、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合成毒品定罪量刑标准、毒驾入刑等大力推进禁毒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禁毒法律体系;推进“十二五”禁毒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编制“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禁毒工作长远发展提供保障。
毒品是人类公害。禁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民族振兴,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力推进,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将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国禁毒工作将不断开创新局面。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