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上有这样一种怪论,认为部分干部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现象,是反对“四风”带来的。果真如此吗?
回顾一下可知,2013年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曾明确指出要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坚决整治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上,习近平同志谈到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时列举了“25个有的”,其中便有许多“为官不为”的表现,比如有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浑浑噩噩混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有的“懒政”现象突出,出工不出力,懒懒散散;有的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当“太平官”、“逍遥官”;还有诸如口号响当当、服务冷冰冰,在位不在岗,等等。
话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为官不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正是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突出表现,是纠正“四风”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说当下仍存在的这类现象,正表明我们反对“四风”不能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结束而“曲终人散”,必须常抓不懈、持续发力。
那么,反“四风”反出了“为官不为”的错误论调是从何而起呢?
八项规定出台后,规矩多了,管得紧了,查得严了,媒体、网络曝光频繁了,人民群众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因而在一些官员看来,多作为则多出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企望于躲过“这阵子”,继续过“好日子”。
此种想法错上加错,可逐条驳斥之。
首先,真的是多作为则多出错?
要说清这个问题,就要分清“作为”和“乱作为”的区别。韩非子说过,“万物莫不有规矩”,“圣人尽随于万物之规矩”。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有了规矩才有是非对错、正确与不正确之分,才能止纷定争、维护秩序。对中国共产党来说,有了纪律和规矩,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健全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规矩重在规范人的行为,管的是乱作为、查的是违法乱纪,各种曝光是要将各类不齿之事和种种丑态暴露在阳光之下,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规矩使人们言有所依、行有所循,不乱言乱行,但绝不是让人们不言不行。
一些官员所谓的“多作为则多出错”,正确地表述应是“多乱作为则多出错”。更准确地说,“乱作为”本身就是错。查纠“四风”就是要坚决纠正种种乱作为,坚决查办胡作非为。
其二,真能躲过“这阵子”,继续过“好日子”?
查纠“四风”不是一阵子,是躲避不过去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横下一条心纠“四风”的决心天下尽知,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嫉恶如仇,坚决反对和切实纠正“四风”,争当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榜样。
“为官不为”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周恩来在上世纪60年代曾经列举出官僚主义的二十种表现,其中讲到的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做官混饭吃的官僚主义、糊涂无用的官僚主义、懒汉式的官僚主义、机关式的官僚主义,都包含有“为官不为”的表现。
在封建残余思想、扭曲的权力观支配下,一些官员一旦在规矩的制约下不能公款挥霍、吃请送礼、吃拿卡要,就感到“生活不滋润”、“为官不易”了,便“无利不起早”、“为官不为”了。“为官不为”现象,从实质上看,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真正弄清楚作为共产党的“官”是什么,当干部为什么、应当干什么。问题的根子还是在党性观念的缺失、宗旨意识的淡漠、公与私的倒错,是一己私利和封建的“官特权”在作怪。
王岐山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报告中指出,“当前,‘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防止反弹任务艰巨。”
“为官不为”是当前“四风”树倒根在的一个重要病根,是不良积习的另一种集中表现。“为官不为”的背后夹杂着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形式主义的错误观念,不解决“为官不为”,必然会助推奢靡享乐之风的反弹复发,会使我们反对“四风”已经取得的成果功亏一篑。
毛泽东曾经说过,“官僚主义这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坏作风,一年不用扫帚扫一次,就会春风吹又生。”治理“为官不为”的唯一途径,就是坚定不移地把查纠“四风”引向深入,既刹奢靡之风,又治怠惰之气,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七十年前毛泽东回答黄炎培的至理名言,仍然是今天我们治理“为官不为”之利器。只有健全、强化并积极回应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对懒政怠政公开曝光,才能让“为官不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