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结论
本文从销售额、从业人员数量以及服务对象等角度,分析指出日本信息服务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成为日本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日本信息服务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提高速度缓慢,与其快速发展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这既不利于日本信息服务业成长为日本新的支柱产业,也不利于日本经济走出长期低迷的困境。此外,日本信息服务业具有与日本制造业相类似的产业组织结构特征,即以大企业为中心的系列承包体系以及竞争性的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
本文从产业组织结构的角度,分析了该种产业组织结构对日本信息服务业效率所产生的可能影响。通过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得出:在系列承包体系之下日本信息服务业承包商具有对激励反应不敏感、风险规避程度大、生产成本变动幅度大的3个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使用时间序列分析证实了上述特征的存在。由于日本的信息服务业承包商具有上述3点特征,导致日本信息服务业的承包商创新能力不足,市场开拓能力低下,生产成本居高不下,模块化发展受阻等一系列问题。由于承包商削减生产成本的动力不足,中间产品生产成本过高,最终使得信息服务业的整体全要素生产率水平无法得到提高。
因此,以系列承包体系以及寡头垄断为特征的产业组织结构虽然广泛存在于日本的汽车、机械制造等加工组装行业,并且为这些产业赢得了产业国际竞争力,促使这些产业成为了日本的主导产业。虽然这种产业组织结构在加工组装行业取得了成功,但是这种生产方式在信息服务业中所取得的效果却不甚理想,并且造成了日本信息服务业生产效率低下。
日本信息服务业的低生产率问题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发端于传统产业的系列承包体系,限制了在产品设计与生产方面的自主创新,造成生产成本过高、全要素生产率低下。日本政府在21世纪之后虽然连续推出了多项扶持政策,但这些政策普遍侧重于扩大设备投资,而忽视解决日本信息服务业的产业组织结构问题,从而无益于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更不利于日本经济的产业升级转换。
(注释略)
(文章来源《现代日本经济》2016年第6期)
(作者:田正,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