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根据国共两党协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湖南、江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河南和安徽8省15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于1938年1月6日改编为中国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叶挺为军长,项英为副军长,张云逸为参谋长,袁国平为政治部主任。新四军下辖4个支队和1个特务营。全军共约1.03万人。1941年1月20日,皖南事变后新四军军部重建,统一整编所属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