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亚太经济合作组织

来源:外交部责任编辑:伍行健
2018-11-14 15:25

【成立】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是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机制。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加拿大及当时的东盟六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APEC首届部长级会议,标志APEC正式成立。

【宗旨】支持亚太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繁荣,建设活力和谐的亚太大家庭,捍卫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鼓励经济技术合作,保障人民安全,促进建设良好和可持续的商业环境。

【成员和观察员】APEC现有21个成员,分别是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此外,APEC还有3个观察员,分别是东盟秘书处、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太平洋岛国论坛秘书处。

【组织结构】APEC共有5个层次的运作机制:

(一)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993年11月,首次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美国西雅图召开,之后每年召开一次。自1993年来共举行了25次,分别在美国西雅图、印尼茂物、日本大阪、菲律宾苏比克、加拿大温哥华、马来西亚吉隆坡、新西兰奥克兰、文莱斯里巴加湾、中国上海、墨西哥洛斯卡沃斯、泰国曼谷、智利圣地亚哥、韩国釜山、越南河内、澳大利亚悉尼、秘鲁利马、新加坡、日本横滨、美国夏威夷、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印尼巴厘岛、中国北京、菲律宾马尼拉、秘鲁利马、越南岘港举行。

(二)部长级会议:包括双部长会议以及专业部长会议。双部长会议每年在领导人会议前举行一次。专业部长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包括贸易部长会、财长会、中小企业部长会、能源部长会、海洋部长会、矿业部长会、电信部长会、旅游部长会、粮食安全部长会、林业部长会、结构改革部长会、交通部长会、人力资源部长会、妇女与经济高级别会议等。

(三)高官会:每年一般举行4至5次会议,由各成员指定的高官(一般为副部级或司局级官员)组成。高官会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领导人和部长会议的决定,审议各委员会、工作组和秘书处的活动,筹备部长级会议、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及协调实施会议后续行动等事宜。

(四)委员会和工作组:高官会下设4个委员会,即:贸易和投资委员会(CTI)、经济委员会(EC)、经济技术合作高官指导委员会(SCE)和预算和管理委员会(BMC)。CTI负责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方面高官会交办的工作,EC负责研究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问题,并协调经济结构改革工作,SCE负责指导和协调经济技术合作,BMC负责预算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各委员会下设多个工作组、专家小组和分委会等机制,从事专业活动和合作。

(五)秘书处:1993年1月在新加坡设立,为APEC各层次的活动提供支持与服务。秘书处负责人为执行主任,2010年起设固定任期,任期三年。现任执行主任为博拉德博士(Dr. Alan Bollard,新西兰籍),马来西亚贸工部前秘书长丽贝卡·玛利亚(Rebecca maria)将于2019年1月接任下届执行主任。

【主要议题】作为区域经济合作论坛,亚太经合组织主要讨论与全球和区域经济有关的议题,如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区域经济一体化、互联互通、经济结构改革和创新发展、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经济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等。

【合作方式】APEC采取自主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合作方式。所作决定须经各成员一致同意。会议成果文件不具法律约束力,但各成员在政治上和道义上有责任尽力予以实施。

【工商参与】为加强与工商界的联系,1995年成立了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由每个成员推荐3名著名工商界人士组成,负责对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及创造有利的商业环境提出建议,并向领导人和部长级会议提交咨询报告。工商咨询理事会是工商界参与APEC合作的主要渠道,每年召开4次会议。秘书处设在菲律宾马尼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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