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地同心,重塑发展格局
两组有关军民融合的数据对比,预示着惊人发展潜力,也反映出严峻现实问题:
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万家,只有数千家进入军工行业;发达国家国防科研成果转化率达到50%-60%,而我国仅在15%左右。
坚冰难融,壁垒难破。数据背后的深层原因,是我国军民融合在观念、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存在一系列矛盾制约。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正视问题的勇气,更需要闯关夺隘的魄力。
新形势下,如何把军地双方充分调动起来,凝聚意志力量,共同做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篇大文章,习主席思深谋远、亲力推动——
要强化大局意识,军地双方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要强化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
要强化战略规划,拿出可行办法推动规划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建立问责机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
要强化法治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水平。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习主席在四川代表团、辽宁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分别就军民融合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对各级地方政府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2017年6月,习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各有关方面在“统”字上下功夫,在“融”字上做文章,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上见实效,把军民融合搞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习主席一系列军民融合发展重要论述,如催战响鼓,如凿冰重锤,如引路明灯,廓清思想迷雾,破除发展桎梏,指明前进方向。军地双方焕发出高度参与热情,以强烈责任担当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同心同德,不断健全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制。
军地各方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战略部署,着力强化各领域、各区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整体设计。成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部际协调小组,建立网信军民融合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军地通信卫星轨位合用和资源统筹运用机制,建立文职人员招录、待遇保障、技能鉴定等协商机制……军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向常态化、制度化稳步迈进。
2016年1月26日,海军陆战队官兵在西部戈壁大漠完成演训任务后,从新疆库尔勒机场乘坐民航客机回辙。解放军报记者 岱天荣 摄
新组建的战略支援部队多项重点工程中,出现不少军工企业、科研院校专家的身影;海军、空军围绕军种发展重点课题,先后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等地方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战区、各军兵种结合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与有关部门建立起形式多样、运行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
——互通互惠,渐次打破军民融合发展利益壁垒。
这是一份令人欣喜的“减少”。2015年,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面向社会公布。与2005版许可目录相比,这份涉及军用动力、军用航空器等11大类的新目录,减少了近三分之二。许可范围大幅缩小,意味着军工领域向民营企业开放的范围更大。
这是一串鼓舞人心的“增加”。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线运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退出管理条例》《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2015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相继落地,鼓励军地企业参与竞争的政策导向愈发鲜明。
“减”的是羁绊,“增”的是坦途。近几年,“军转民”“民参军”的渠道更加通畅,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截至2015年底,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民口单位占到了总数的三分之二,军工企业、民口国有单位和民营企业共同支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共建共用,合力推动军民融合发展资源共享。
一条腾起的飞行轨迹,见证并预示着军地资源共享的巨大潜力:2016年盛夏,某高原民航机场39年来首次迎来空军主战飞机,保障三代战机成功完成起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2017年2月联合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我国将新建以及续建74个机场,到2020年民用运输机场数量将发展到260个以上。这将为空军的全疆域作战能力带来质的提升。
2016年8月24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为执行演训任务的军机加油。解放军报记者 岱天荣 摄
这只是军地资源共享共用的一个局部。“十三五”时期,军地统筹安排的一批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重大项目,比军地单独建设匡算经费节省近30%。国家导航卫星应用、海上维权综合保障平台、国家气象保障、网络空间战略预警与积极防御等军民融合工程正在抓紧论证建设。
——立法依法,加紧完善军民融合发展法治保障。
2016年9月3日,一个注定载入我国军民融合立法史册的日子。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获得高票通过。
这部共和国历史上首部专门规范国防交通活动的基本法律,也是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后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涉及国防的法律,承载着以法治破解军民融合发展难题的重要使命,对依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和牵引作用。
部队会同军代表协调铁路军交快速投送。张正举 摄
依法融合,方能行稳致远。目前,军民融合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分领域展开,军民融合综合性立法工作有序推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相继颁布,应融则融、能融尽融的强大法治保障体系正在形成。
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程度更深,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正以空前的速度、力度,打造出协调发展、平衡发展、兼容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