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早晚点名说话
(1)说话时间每次最多不得过半小时。
(2)材料:〈甲〉报告政治消息;〈乙〉批评日常生活;〈丙〉解释每周政治口号。
(三)集合讲话
(1)支队每星期一次,纵队每半月一次,全军不定期。
(2)每次讲话,须要有计划的由政治工作机关(支队由政治委员),商同军事工作机关规定讲话内容,指定讲话的人,并分配讲话时间。
(3)每次讲话除任勤务的以外不准不到会。
(4)每次讲话内容对群众的影响,下级政治机关须报告上级政治机关。
(四)个别谈话
(1)对下列各种人须和他作个别谈话:
(甲)有偏向的;(乙)受了罚的;(丙)伤兵;(丁)病兵;(戊)新兵;(己)俘虏兵;(庚)对工作不安的;(申)思想动摇的。
(2)谈话前须调查对象的心理及环境。
(3)谈话时须站在同志之地位,用诚恳的态度同他谈。
(4)谈话后须记录谈话的要点及影响。
(五)游艺
(1)以大队为单位,充实士兵会娱乐部的工作,做下列各种游艺:
(甲)捉迷藏等;(乙)打足球;(丙)音乐;(丁)武术;(戊)花鼓调;(己)旧剧。
(2)每个宣传队下设化装宣传团;
(3)游艺设备费由公家支给(大队由纵队政治部批准)。
(六)改良待遇
(1)坚决废止肉刑;
(2)废止辱骂;
(3)优待伤病兵;
(4)恢复每月发鞋袜费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