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虹,江苏泰兴人,1928年8月生,1941年3月入伍,历任勤务兵、通信员、卫生员、军医、原华东军区运输部医政股长、原华东军区政治部门诊部主任、医院门诊部主任、疗养院分院院长、疗养院院务部长等职。参加过苏北、莱芜、鲁南、泰安和兖州等战役。
“1942年,毛主席根据李鼎铭先生关于部队要‘精兵简政’的建议,规定15周岁以下的小兵都要复员。我当时只有14周岁。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就去找廖振国团长,他是个战将,后来当过上海警备区的司令员。我说明来意后,廖团长就拿了一杆枪往地上一竖,说:过来比一比,有枪高就留下你。我哭着说:首长,我虽然年龄小,可是我不怕死,一样可以打鬼子。我老家现在还是日本鬼子的据点,家乡人都知道我当了八路军,现在回去连命都保不住。他知道这个情况后就说:‘知道了,你回去吧。’据说,第二天几个团领导商量时有不同意见,因为‘精兵简政’是毛主席定的,要把我留下来,其他人的工作不好做。廖团长说,上级规定要执行,也要有灵活性,小李虹家在日本鬼子的据点里是个特殊情况,如果谁也有这样的情况我也留。就这样,把我给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