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宜食用霉变食品
当孕妇食用了被霉菌毒素污染的农副产品和食品,不仅会发生急性或慢性食物中毒,甚至可殃及胎儿。因为在妊娠早期2一3个月,胚胎着床发育,胚体细胞正处高度增殖、分化阶段,由于霉菌毒素的侵害,使染色体断裂颤或畸变,有的停止发育而发生死胎、流产,有的产生遗传性疾病或胎儿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愚型等。另一方面,在胎儿期,由于各器官功能不完善,特别是肝、肾的功能十分低弱,霉菌毒素都会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影响发育。大量医学研究资料证实,霉菌毒素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可使母胎患肝癌、胃癌等癌症。此外,母体因食品中毒而发生昏迷、呕吐等症状,极不利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