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对国防生享受奖学金有哪些规定?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国防奖学金目前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15000元。国防生还可享受所在高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助学金。
25、国防生违约将会如何处理?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取消国防生资格。国防生毕业后,在军校进行任职培训至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个人提出申请,经部队批准,撤销入伍手续。凡被取消国防生资格的学生按《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相关约定办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在收回实际享受奖学金的基础上,再追缴3倍的违约金,将有关不诚信情况录入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26、国防生本科毕业能否报考研究生?
答: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国防生招生培养目标为指挥干部的,毕业时与军校指挥类毕业学员一样,不能直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而要到军队工作满一定年限、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后,以部队在职干部身份报考;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毕业时经批准可以报考或者推荐免试攻读招生单位、培养国防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研究生。其中,被军校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入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