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校门到部队营门,“征兵专列”怎样开得更快更稳?

来源:中国军网-中国国防报作者:魏红光  卢军 邢邦明责任编辑:乔梦
2016-05-19 20:18

保障机制有,优惠政策多,缘何依然不冷不热——

政策保障:期待“最后一公里”完美收官

自2009年起,国家针对大学生应征入伍陆续推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全国各地根据当地实际也推出了叠加措施和“二次优惠”,军营的吸引力正变得越来越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很多地方,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走得并不顺畅。“虽然有保障政策,但执行力不强;虽有实际举措,但不具体、无刚性。”近八成退役大学生士兵告诉记者,“重征轻抚、重走轻回”,是造成大学生征兵至今仍不冷不热局面的重要因素。

记者也发现,有些优惠政策由于责权不明,执行起来难度较大。比如,对于在部队荣立一次三等功的原高校学生,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原高校学生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但减免的学费由谁出文件没有明确规定。

“政策调动千军万马。”山东省军区政委吕民松告诉记者,从一定程度讲,优惠政策是吸引大学生投身军营的重要因素,政策能否落到实处,不仅决定着高校学子走出军营的未来,也影响着周围人参军入伍的热情。如果政策落实的“出口”问题堆积,必将阻碍大学生士兵征集“入口”的通畅。

樊海峰是2009年入伍的大学生士兵,现在的他,是天津市监狱管理局的一名警察。之所以能够穿上警服,得益于他大学生士兵的身份。小樊退伍那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推出优惠政策,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10%,事业编招聘不低于15%。小樊成为一名公务员,靠的就是这样具体量化的保障政策。

从“应当优先”的笼统说法,到“10%”“15%”的具体数字,优惠政策操作性更强了。早在2008年,山东省淄博市就着眼促进兵员征集与士兵退役安置之间的良性循环,规定进藏新兵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伍后必须全部安置到全额事业单位,此举吸引了上百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合肥市完善政策全域保障体系,为每名大学生士兵建立拥军档案,做到“入伍有补助、服役有跟踪、退伍有出路”,为高标准征集大学生兵员夯实基础、提供保障。今年,全市大学生兵役登记近万人。

“行百里者半九十。”天津警备区政治部主任王天力认为,作为政策执行主体的职能部门,能不能在“最后一公里”传好接力棒,决定着全局的成败。

2014年6月,上海市征兵办、市委组织部、市教委等12个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了《上海市高校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对高校征兵工作的组织实施、优待与安置、监督与奖惩等进行了系统的规范。

“该实施办法的最大亮点就是对优待与安置、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详细分工和规定。”上海市征兵办常务副主任於召明介绍说:“困扰各高校多年的征兵经费问题,《实施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高校征兵所需基本经费,由高校所在区(县)财政负担,各区(县)征兵办根据各高校实际完成征集数质量情况,在当年征兵结束10天内,由区(县)财政一次性拨付。”

“《实施办法》的出台让我们高校征兵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既为高校征兵工作如何开展作了详细规定,又对优抚优待的落实一一责任到有关部门,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积极性。”上海交通大学武装部的赵亮告诉记者,今年该校已有50多名在校大学生报名,积极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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