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经艰辛曲折、来之不易。它是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领导人民军队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请关注今日出版的《解放军报》的文章——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冯定汉
阅读提示
●制度在军事发展进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经艰辛曲折、来之不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植根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符合我国国情军情、顺应当代军事发展潮流,是我军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我军特点和优势。
●坚决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军事制度创新,在世界不同制度模式的竞争中更加充分展现出自身优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了我军的特点和优势,是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根本制度保障。
我们党领导人民军队探索的制度成果
制度在军事发展进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经艰辛曲折、来之不易。它是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领导人民军队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从南昌起义创建人民军队起,我们党围绕党指挥枪、提高军队战斗力、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作风等重大问题,探索构建适合国情军情的军事制度,并在领导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实践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新型军事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围绕如何把军事制度建设纳入国家制度建设,完成由党领导人民革命战争的军事制度向党领导国家国防建设的军事制度转变,基本形成了与我国国体、政体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国家军事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进程中,形成和确立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一致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实行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推进军民结合制度向军民融合制度发展;确立依法治军方针,形成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形成和确立,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国防和军队改革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展。调整军委总部体制、实行军委多部门制,组建战区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健全军委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健全军兵种领导管理体制,构建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和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格局;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律顾问制度,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体制和巡视制度,完善审计体制机制,改进军事法律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调整改善军种比例,优化军种力量结构,依据不同战略方向安全需求和作战任务改革部队编成,推动部队向充实、合成、多能、灵活方向发展,优化规模结构和部队编成;成立战略支援部队,打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型作战力量,充分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培育战斗力新的增长点;努力构建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