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人交通意外保险待遇

1、什么是军人交通意外保险?
军人交通意外保险是军队统一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全体现役军人购买的一种团体商业保险。从2013年1月1日起,现役军人因公出差或按照规定探亲休假过程中,乘坐飞机、汽车(含出租车、公交车,不包含私家车辆)、火车(含地铁、轻轨)和轮船等民用营运交通工具,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者残疾时,可以领取军人交通意外保险金。该项保险不需要个人缴费。
2、军人交通意外保险待遇包含哪些?保险金给付标准是多少?
现役军人出现交通意外导致死亡时,乘坐飞机的赔付其法定受益人保险金100万元,乘坐其他民用营运交通工具的赔付其法定受益人保险金25万元。
现役军人出现交通意外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残疾等级,乘坐飞机的赔付本人保险金最高标准100万元、最低标准5万元,乘坐其他民用营运交通工具的赔付本人保险金最高标准25万元、最低标准1.25万元。
3、如何赔付?
符合享受交通意外保险待遇的军人,由本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理赔材料,由总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保险公司直接将保险金转入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保险金受益人不能以个人名义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