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民首创,开展试点先行,是中国改革的又一个鲜明特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司法体制改革剑指司法不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性措施,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通过试点逐步推进。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强调,要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
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于今年下半年渐次推开。
完善司法责任制,既赋予法官、检察官相应的职权,又落实法官、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打破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做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司法职业特点,让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改革试点,就是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既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加强总体谋划;也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在机制改革上进行积极探索,为全国逐步推开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
推进改革中,宣传动员凝聚改革共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巨大热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从江南到塞北,从高原到边陲,研讨班授课、宣讲团宣讲,以及网上宣讲和进基层、进社区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讲活动,广泛播撒、准确传递全面深化改革的要义。
基层干部群众表示,改革涉及切身利益,个人要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也应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改革中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面深化改革添力。
近一时期,重大改革举措密集出台,新闻媒体纷纷跟进,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通过权威访谈、专家解读、典型案例、背景链接等多种体裁,以图文并茂、多媒体呈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改革进行充分报道。
“报纸、电视和互联网上,对户籍制度改革报道得很详细,我关心的一些问题都得到了解答。改革是我们每个人的事情。”四川来京务工的米华英告诉记者。
只有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推进改革,让人民从改革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人民才能始终保持对改革的坚决支持和积极参与。
实践已经证明、而且还将继续证明——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